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宜府办函〔2006〕22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近期,省内一些学校相继发生学生食物中毒事件,严重影响了学校的教育教学秩序,引起了省、市的高度重视。为了维护师生和学校财产安全,确保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工作,市政府要求各级各部门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切实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
学校安全是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抓好学校安全工作是各级人民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是相关部门应该履行的职责。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站在践行“三个代表”的高度,切实重视学校安全工作。要把学校安全工作列入重要的工作议程,进入工作规划,纳入考核内容,并对工作情况进行严格的考核。要保证学校安全工作所需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确保学校安全工作正常开展。
相关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公安部等十部(局、署)联合制定的《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23号)的规定,各司其职,相互协作,把学校安全工作抓细、抓实。城管行政执法部门要充分发挥综合执法的作用,切实维护校园周边秩序。
二、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
近期省内一些学校发生的学生食物中毒事件,给我们的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敲响了警钟。我们要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
(一)卫生部门要切实履行食品卫生监管职责,严格监管学校食品卫生。
(二)卫生、教育部门要立即开展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检查,主要检查学校食品卫生的硬件设施、日常管理、特殊食品(如土豆、四季豆等)的加工、食品卫生的过程监管等方面的到位和各项食品卫生制度的落实情况,不符合要求的,要立即整改,整改后仍然不符合要求的要停业整顿。
(三)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学校食堂、小卖部的日常管理,严禁出售腐败变质食品,严禁小卖部出售“三无”食品,无条件的学校食堂严禁自己制作凉菜出售。学校校长对学校食堂、小卖部的日常管理要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如发现学校食堂、小卖部有上述行为,按照规定追究校长和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