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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金水区人民政府2002年实施一年5万就业计划工作进行表彰的通报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金水区人民政府2002年实施一年5万就业计划工作进行表彰的通报
(郑政办文〔2003〕21号 二ОО三年三月六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金水区人民政府在2002年实施“一年5万就业计划”工作中,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建立和完善全区“一级政府、两级管理、三级服务”的基层劳动保障工作组织体系,在全市率先成立区、街(乡镇)、社区三级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并做到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和工作“六到位”。在劳动保障工作方面,该区全年财政投入资金400余万元;增加财政全供事业编制,并将人员和办公经费列入政府预算;拨出专款用于全区乡镇、街道办事处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和站点的设施建设,从而保证了每个中心和站点有一部电话、一台电脑,一套桌椅、一组柜子,一块牌子,劳动保障服务设施有效改善,服务质量明显提高。该区依托基层劳动保障组织积极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就业和再就业服务,提出并认真履行了“只要不挑不拣,保证三天上岗”的服务承诺,受到群众的普遍欢迎和一致好评。2002年,金水区城镇求职人员实现就业和再就业达1.4万人,占市政府下达计划的133%,占全市全年实际完成人数的26.4%。该区的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对推进全市“一年5万就业计划”的落实发挥了典型示范作用,他们领导重视、责任明确、措施得力、组织完善、舍得投入,对解决下岗失业人员就业问题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取得了突出的成绩。市政府决定,对金水区2002年实施“一年5万就业计划”工作予以通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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