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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通知

  (1)基本信息:儿童编码、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出生医院、监护人姓名、联系电话、家庭住址、户籍地址、儿童传染病患病情况、儿童过敏史、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史、接种禁忌证、迁入日期、迁出日期、迁出原因、建卡日期、建卡单位和建卡人。
  (2)疫苗接种信息:疫苗名称、剂次、免疫类型、接种日期、疫苗批号、疫苗规格、接种剂量、疫苗效期、疫苗厂家、接种单位和接种者。预防接种信息包括儿童所有一类疫苗和二类疫苗的接种信息。
  2.工作程序与方式
  (1)乡级防保组织、接种单位通过接种点客户端软件建立儿童预防接种信息档案,及时录入和更新每次接种的相关信息,并及时将儿童预防接种个案信息上传国家信息管理平台。
  (2)乡级接种单位在每次预防接种过程中,利用接种点客户端软件从国家信息管理平台数据库中获得流动儿童的接种信息,实现流动儿童的接种与信息共享。
  3.登记、报告与时限
  (1)单位注册
  由县级统一向市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出申请,由市级疾控中心利用客户端配置工具向乡级防保组织分配单位注册码和系统配置文件。
  (2)国家系统平台权限
  根据《关于转发〈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国家信息管理平台用户与权限分配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甘疾控传防发〔2007〕88号)的要求,省、市、县级用户通过填写《权限申请表》(见附表)向本级国家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网络平台系统管理员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获得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国家系统平台,县级系统管理员为本级用户和辖区乡级用户建立帐号。
  (3)数据报告权限
  在获得单位注册码、系统配置文件和管理权限后,县级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收集所辖各乡级防保组织的基本信息(见附表),之后通过国家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网络平台填写用户档案申请表,经县、市、省、国家审核通过后,方可开始数据上报工作。
  (4)预防接种信息的登记与录入
  基本信息档案建立:儿童出生1个月内,乡级防保组织、接种单位通过接种点客户端软件录入儿童预防接种基本信息,建立儿童的预防接种基本信息电子档案。
  疫苗接种信息的录入:乡级防保组织、接种单位须在每次接种完成后5天内完成疫苗接种信息的录入;采用电子介质(如条形码或磁卡等)的乡级防保组织、接种单位在每次接种实施过程中及时进行信息录入。
  以村为单位接种的地区,村级接种单位在每次接种完成后5天内将预防接种记录提交乡级防保组织,由乡级防保组织在5天内完成疫苗接种信息的录入。
  (5)预防接种信息的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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