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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通知


  附件:
  甘肃省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实施方案

  随着免疫规划工作的深入开展,信息管理工作内涵不断扩大,现有免疫规划信息化管理工作系统已不能充分满足免疫预防服务的需求。为此,卫生部、中国疾控中心依托国家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网络平台,设计开发了“儿童免疫接种信息管理系统”,这对实现以儿童预防接种个案为基础的信息管理和对流动儿童异地接种信息的共享,提高预防接种报告质量,满足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辖区内儿童预防接种信息进行动态管理,为卫生行政部门决策提供信息服务有着重大意义。根据卫生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儿童预防接种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卫疾控发[2006]512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1、依托国家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网络平台,在2010年前使全省90%以上的县、80%以上的乡级防保机构实施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实现对流动儿童异地接种信息的共享。
  2、实现以儿童预防接种个案为基础的信息管理,提高预防接种报告质量。
  3、实现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辖区内儿童预防接种信息进行动态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为行政管理部门决策提供信息服务。
  4、规范预防接种工作行为,方便儿童接受免疫服务。
  二、实施原则
  因地制宜、合理进行规划部署;优先在具备条件的县(市、区)实施,以点带面,逐步铺开。
  三、组织机构和职责
  1、卫生行政部门
  负责本辖区儿童预防接种信息报告工作的管理,建设和完善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并为系统正常运行提供保障条件;结合本辖区具体情况,组织制定儿童预防接种信息报告工作方案,落实儿童预防接种信息报告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对乡级防保组织、接种单位儿童预防接种信息报告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2、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责
  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制定本辖区儿童预防接种信息报告管理系统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信息管理制度,承担系统用户和权限管理工作,提供相关技术支持;负责本辖区儿童预防接种信息报告业务管理、技术培训和督导;开展考核和评估工作;负责本辖区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的收集、分析、评价、报告和反馈;负责本辖区儿童预防接种信息报告的数据备份,确保报告数据安全。
  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制定本辖区儿童预防接种信息报告管理系统具体实施计划,指导乡级防保组织和接种单位开展信息系统实施工作,提供相关技术支持;负责本辖区儿童预防接种信息报告业务管理、技术培训、督导和乡级防保组织、接种单位儿童预防接种信息报告的质量控制,开展考核和评估工作;负责本辖区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的收集、分析、评价、报告和反馈;负责本辖区儿童预防接种信息报告的数据备份,确保报告数据安全;承担本辖区尚未实施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的乡级防保组织、接种单位的预防接种统计信息录入和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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