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通知
(甘卫疾控发[2007]174号 2007年8月28日)
各市、州卫生局,甘肃矿区卫生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全国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工作,卫生部组织设计开发了儿童免疫接种信息管理系统,编写了《
儿童预防接种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并于2006年12月正式下发执行。根据
卫生部下发的《儿童预防接种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我省制定了《甘肃省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实施方案》,请各地认真遵照执行,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明确各部门职责。要积极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从政策、资金等方面保证该项工作顺利、有序地开展,并将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工作列为年度免疫规划工作的考核指标。同时根据《甘肃省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实施方案》中的进度安排及时地对该项工作进行督导。
二、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加强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根据信息系统的建设规划采用多渠道、多形式,分期分批地逐级开展培训,利用国家信息管理平台,定期对辖区儿童预防接种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及时将有关信息报告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省、市级疾控机构同时反馈给下一级疾控机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反馈给乡级防保组织和预防接种单位,及时发现免疫空白和薄弱地区,提高预防接种服务质量。
三、为贯彻落实卫生部提出的到2010年度以省为单位90%以上的县、80%以上的乡完成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实现接种信息的个案管理的目标,省卫生厅决定分步实施:白银市、嘉峪关、酒泉、张掖、武威、兰州市的所有县、区,到2007年底完成;天水、平凉、庆阳、定西市到2008年底完成;陇南市和临夏、甘南自治州到2009年底完成,力争到2010年底实现国家目标。2007年完成的市、县应在项目启动后完成2005年1月1日后出生的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的录入和报告,此后以此类推。
四、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建设工作应与预防接种单位和预防接种人员资质认证工作配合开展,在资质认证时要考虑其开展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建设工作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