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准予许可珠海市万青医药连锁经营有限公司中经分店等单位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的通知
(珠劳社〔2004〕163号)
各有关零售药店:
根据《关于印发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16号)、《珠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珠劳社〔2003〕3号)及相关规定,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工作人员组成专项工作小组,经现场评估、资料审核、集体研究以及公示,准予许可珠海市万青医药连锁经营有限公司中经分店等17家单位珠海市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名单如下:
1、珠海市万青医药连锁经营有限公司中经分店
2、珠海市万青医药连锁经营有限公司海湾分店
3、珠海市万青医药连锁经营有限公司南屏分店
4、珠海市万青医药连锁经营有限公司井岸分店
5、珠海市万青医药连锁经营有限公司红旗分店
6、珠海市万青医药连锁经营有限公司斗门生源堂分店
7、珠海市万青医药连锁经营有限公司斗门五山分店
8、珠海市济生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海珠分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