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负责处置突发事件产生的通信保障费用预算安排。因通信事故造成的通信保障处置费用由电信运营企业承担。
市地震局:负责提供地震灾害信息。为采取防震减灾措施,减轻地震灾害损失提供依据。
武警锦州支队:负责特殊情况下的安全保卫工作。遇有小股敌特、武装分子袭击通信设施等突发事件时,为其提供安全保卫。
市公安局:负责预防、制止和侦查针对通信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针对通信设施的恐怖活动。为了保证突发事件发生时通信保障应急车辆及通信物资能够迅速抵达事发地点,市交通管理委员会负责为应急通信车辆配置执行应急任务特许通行证。
市卫生局:在传染病流行的疫区,为应急通信工作人员预防和防范传染病提供保障条件。
市气象局:在发生突发事件时,为电信运营企业提供天气预报信息。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提供全市天气预警预报,减少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
辽宁省机场管理集团锦州机场:为应急通信的设备和材料运输提供优先安排。突发事件发生时,有可能造成通信设施损坏,需要空运通信器材,机场应优先安排运输。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锦州销售分公司:为通信保障应急工作优先供应油品。突发事件发生时,通信设施有可能失去电力供应,通信企业使用油机供电,燃油供应部门优先为其供应油品。
7 附则
7.1 名词术语
(1)通信:电信网络。
(2)特大通信事故:由突发事件造成的通信枢纽楼破坏、大面积骨干网中断等情况。
(3)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锦州市分公司、辽宁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锦州分公司、中国联通有限公司锦州分公司、中国铁通集团锦州分公司、中国电信集团北方电信有限公司锦州分公司。
7.2 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市信息产业局负责管理和牵头更新,由市通信保障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市通信保障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命令进行启动和终止本次任务。
预案坚持周期性的评审原则,并根据形势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更新、修订和补充,更新期限最长为5年。
7.3 预案制定与解释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