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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政府关于印发锦州市通信保障应急预案的通知


  6.4 技术储备与保障

  市信息产业局平时应加强技术储备与保障管理工作,主要依托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的专家技术力量,建立与基础电信运营企业通信保障应急管理机构技术专家的日常联系和信息沟通机制,在决策重大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方案过程中,认真听取基础电信运营企业通信保障应急管理机构技术专家的意见和建议。

  适时组织相关专家和机构分析当前通信网络安全形势,对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及实施进行评估,开展通信保障的现场研究,加强技术储备。

  6.5 宣传、培训和演习

  各通信保障应急管理机构应加强对通信网络安全和通信保障应急的宣传教育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有关通信保障应急指挥管理机构和保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应急演练,保证应急预案的有效实施,不断提高通信保障应急的能力。

  6.6 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监督检查制度

  市信息产业局、基础电信运营企业通信保障应急管理机构应加强对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做到居安思危、常备不懈。主要监督检查内容如下:

  (1)各类通信保障应急预案的制定、实施情况;

  (2)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的组织机构落实情况;

  (3)通信保障应急指挥、调度、通信值班等部门的责任落实情况;

  (4)各企业之间、企业内各部门的协作配合情况;

  (5)通信保障应急队伍建设情况;

  (6)通信保障应急预案的演练情况;

  (7)通信保障应急所需要物资、装备、器材及备件的储备情况;

  (8)通信事故处理后的原因分析、责任划分及改进防范措施等执行情况。

  6.7 需要其他部门保障的工作

  市交通局:负责为应急通信保障行动、应急通信保障演练提供交通管理、交通运输等便利条件。在特殊情况下,市交通运输部门应负责为应急通信物资的调配提供必要的交通运输工具支持,以保证应急物资迅速到达。

  锦州供电公司:负责对各电信运营企业通信机房的供电保障。突发事件发生,通信机房供电线路断电时,组织供电公司为通信机房迅速抢修供电设施,恢复通信机房的电力供应,优先保证通信设施的供电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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