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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珠海市就业服务体系“新三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3、加强就业服务工作人员队伍专业化建设。建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定期培训、持证上岗制度。在2006年底前,对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管理人员、职业指导人员、信息网络技术和信息分析人员、基层就业服务工作人员普遍完成一次轮训。建立和完善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和激励机制,加快专业人才引进,逐步形成能进能出的用人制度。
  4、大力推行就业服务信息化。依托基层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开展城乡劳动力资源调查采集,开发出相关计算机管理软件,建立和完善我市劳动力资源信息库。建立覆盖市、区、街道(镇)、居(村)“四级”的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实现就业信息资源全市共享;区级以上就业服务机构建立远程可视见工系统,为用人单位通过网络招聘提供方便,降低招聘成本;建立和完善劳动力市场供求信息收集、发布和评估制度,市每半年、区每年开展一次劳动力市场信息分析评估,形成报告向社会公布,切实提高信息分析和预测能力。结合我市实际,在2006年上半年前,建立起劳动力调查制度和劳动力资源预警机制,搞好就业动态、劳动力供求预测和及时提出对策建议,促进劳动力资源科学合理引进和实现有序流动。
  (三)狠抓平台建设和规范管理,实现就业服务社会化
  1、扩大服务范围。在保证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就业服务的同时,将转移就业的农村劳动力、城镇新成长劳动力、高校毕业生等纳入服务范围,重点组织城乡未能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的劳动预备制培训、毕业半年未能就业的大学毕业生失业登记和免费职业介绍、本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前培训、外来务工人员在岗培训,面向全社会各类求职者和用人单位提供就业系列服务。
  2、进一步整合社会资源。积极鼓励各类社会中介机构参与公共就业服务,与其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尤其是发挥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社会团体就业服务组织的积极作用,形成以劳动保障部门所属劳动就业服务机构为主导,其他部门和社会办就业服务中介组织共同发展,集职业介绍、职业指导、技能培训、劳务派遣、创业指导、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就业服务技术支持等多功能为一体的内外联动的开放型服务体系。大力扶持发展劳务派遣组织和社区就业实体,鼓励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
  3、加强规范管理,强化社会监督。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立服务反馈制度,设立群众意见箱,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完善对社会就业服务中介机构的管理制度,坚决打击和取缔非法职业中介机构和行为,维护劳动力市场的良好秩序。
  四、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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