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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珠海市就业服务体系“新三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3、加快统一城乡就业服务和管理制度。把城乡统筹就业列入政府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年度考核内容。逐步统一城乡劳动力促进就业政策,在2006年底前,我市基本实现城乡就业“四个统一”(即就业与失业登记、就业准入资格、就业扶持政策和就业服务待遇)。重点抓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制定分类培训实施计划,其中对农村新成长劳动力,特别是未能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为其直接报读技工学校提供方便与支持,作为落实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的重要内容;对农村劳动力和失地、失业的农村居民,普遍组织转移就业的技能培训;对农村贫困家庭,制定针对性强的培训计划,组织青壮年劳动力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和劳务输出。继续搞好对口劳务扶贫和区域间对外劳务协作,完善市场就业政策,建立良好的招人留人机制,为企业生产经营需要提供充足的外来劳动力资源保障。
  4、建立就业服务经费稳定投入长效机制。按照中发〔2002〕12号和粤发〔2002〕15号、粤办发〔2004〕6号文件规定,争取将就业服务经费按原定项目足额列入各级财政年度预算。从2006年起,力争将就业服务经费列入各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科目,按预算支出总额的一定比例列支,并逐年加大投入。在失业保险基金年度预算中按规定安排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补贴经费。争取各级财政按中发〔2004〕1号和粤办发〔2004〕6号文的规定,根据工作需要安排资金用于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和就业服务。结合我市实际,探讨设立城镇农村居民就业培训和就业服务安置资金相关工作。
  (二)狠抓功能建设和质量管理,加快实现就业服务专业化。
  1、大力拓展就业服务功能。紧密围绕就业服务对象的需求,落实“三个坚持、三个拓展”,即在坚持全面开展现有服务项目的同时,大力拓展新的服务项目;在坚持现有项目内容和标准的同时,根据任务形势拓展新的服务内容;在坚持公益性就业服务的同时,积极拓展相关有偿服务。我市将大力开展就业服务创新活动,每年组织一次相关活动评比。当前,将促进创业工作、劳务派遣业务、援助“零就业家庭”就业等作为我市创就业服务品牌重点,做大做强,早日做出成效。到2006年上半年,我市市级建成1个具有一定规模、档次的省级创业培训示范基地。通过两年努力,我市就业服务创造2-3项有一定影响力的品牌。
  2、加强质量管理,推动就业服务人性化。在全市培育和树立“诚心服务、真情相助”的就业服务理念,下大力气规范服务行为,开展文明服务、公开服务、主动服务、承诺服务、配套服务、帮扶服务、个性服务和高效服务等八项服务。进一步规范服务操作流程,开展质量管理行动,探索推行“路径服务”模式,用最短最优的路径帮助劳动者实现就业。在2005年底前,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建立完善综合性就业服务大厅,设置失业登记、就业登记、职业介绍、培训指导、就业援助、专项服务、再就业服务、咨询服务等基本服务窗口,全面实施“一站式”服务。在日常工作中,以服务对象为基点,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手段,大力开展“贴近式”服务,逐步推行“全天候”服务,实施创建群众满意窗口就业服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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