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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通知

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通知
(宜府发〔2006〕3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加快我市气象事业发展,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意见》(川府发〔2006〕1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以下贯彻意见。

  一、提高对发展气象事业重要性的认识
  气象事业是科技型、基础性社会公益事业,对国家安全、社会进步具有重要的基础性作用,对经济发展具有很强的现实性作用,对可持续发展具有深远的前瞻性作用。 “十五”期间,我市气象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是,我市的气象基础设施还比较薄弱,气候监测和探测系统还不完善,气象现代化水平还不够高,天气预报的准确率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的需求。我市每年频发的干旱、冰雹、暴雨、雷暴、洪涝、滑坡等自然灾害,严重制约我市社会经济特别是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因此,提供准确及时的气象预报预警服务,对提高全社会防御灾害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最大程度地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各级政府及其气象主管机构要采用多种形式,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强气象法律法规和工作的宣传,并将其列入普法教育计划,在全社会营造出关心、支持气象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气象基础保障能力建设
  (一)加强气象灾害观测站网建设。要在国家气象观测站网的基础上,结合我市防灾和气候资源开发利用的需要,兼顾代表性和均匀性,在重点城镇、地质灾害易发区、主要交通干线、重点旅游区及主要江河流域建立自动气象观测站,提高突发性灾害天气和生态气候的监测能力。进一步加强气象卫星资料接收系统、天气雷达、雷电监测网、气象技术支撑保障体系等基础设施建设。
  (二)建设防灾减灾信息共享平台。气象部门要加大气象观测站网的对外开放力度,农业、林业、水利、交通、民政、国土资源、环保、畜牧食品、地震、救灾等部门要加强与气象部门合作,充分整合气象信息网络资源,统筹建设涵盖大气、水文、农业病虫害、森林火险、地质灾害、动物疫病、空气质量、生态状况等信息的市、县两级防灾减灾信息共享平台,为各级政府、各部门、各行业提供广泛、高效的防灾减灾信息服务,提高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和防御能力。
  (三)健全公共气象服务体系。把公共气象服务体系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范畴,针对我市经济建设的不同服务需求,进一步强化公共气象服务职能,健全公共气象服务体系。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公共媒体,要确保公共气象信息传播渠道的畅通,扩大公共气象信息覆盖面,提高公共气象服务的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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