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的通知
(宜府函〔2006〕17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市属各企事业单位:
我市从2004年以来,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在全市194个社区中开展了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各区县政府加强领导,相关部门配合支持,社区努力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有27个社区创建为“充分就业社区”,7个社区被命名为“省充分就业社区”,较好地解决了所在社区的就业工作。为了加大力度,深化创建,现结合宜宾实际,特就在全市深入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通知如下:
一、深化认识,明确目标
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是新时期发挥全社会关注就业再就业这一社会问题,利用基层社区的条件和职能作用,认真实践之上总结的一项好方法。是我国解决就业问题的一项不可替代的战略性和基础性工作。社区是最基层的服务窗口,具有最直接的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功能,在落实就业再就业政策、开展公共就业服务和扶持困难群体就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开发就业岗位、公益性岗位上有广阔的前景和就业空间,从发挥社区在维护社会秩序、扶贫助困、城市协管的功能中,兴办一些“投资少、风险小、见效快”的“小早点、小裁缝、小维修、小百货、小服务”的经营项目,吸纳了大量的人员就业。因此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决“4050”等困难群体就业,实现再就业的有效措施和办法,是新时期构建和谐社区、和谐社会、和谐宜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客观需求。各级党政、各个部门和社区内的各个单位都应加强领导,大力支持社区开展创建活动,通过三年努力,力争60%以上社区达到创建标准。
二、明确标准,落实责任
(一)社区全面贯彻各项就业再就业方针和政策,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社区在促进就业再就业方面的重要作用,对本社区就业再就业工作做出了重大贡献。
(二)社区就业率80%;“4050”人员就业率90%。
(三)社区对下岗失业人员情况“五清”(失业原因清、家庭情况清、择业愿望清、技能水平清、就业去向清);社区建立了下岗失业人员基础台帐和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和服务。
(四)社区制定了符合自身实际的创建“充分就业社区”的规划,规划可行并付诸行动。
(五)社区在积极宣传再就业政策中,措施得力,效果明显,帮助符合条件的实体和下岗失业人员享受到各项扶持政策,经常走访就业困难对象和家庭,在执行政策中无过错、无违规、无不良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