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组织机构和部门职责分工
为了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进一步深化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吴光镭 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李宗清 市政府副市长
聂文学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周建国 市规建局局长
陈小立 市监察局局长
李世华 市交通局局长
成富明 市公安局局长
黄洪浪 市财政局局长
赵正根 市物价局局长
李 波 市工商局副局长
王叙忠 市劳动保障局局长
丁宏伟 市地方税务局副局长
王述华 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局长
郭 毅 翠屏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李 戎 宜宾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张 琦 市交警支队支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规建局,由周建国兼任办公室主任,市规建局副局长康俊、局纪委书记张培清任副主任,相关部门各抽调1名工作人员到办公室工作。
相关部门职责如下:
市规建局:负责宜宾城区出租汽车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的综合协调工作,对查处的“黑车”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依据相关法规依法进行处罚。
市监察局(市纠风办)、各区县政府:负责查处各自管辖范围内公职人员直接或间接经营出租汽车、徇私舞弊、介入非法利益格局、充当“保护伞”等违法违纪行为。
市交通局:负责县出租汽车行业和城乡结合部“黑车”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对驻点营运的异地出租汽车和其他从事非法营运社会车辆等依法查处、彻底清理。对查处的“黑车”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依据相关法规依法进行处罚。
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打击“黑车”专项整治工作。负责出租汽车车主基本情况调查。负责打击非法营运黑势力,规范交通管理执法行为,维护道路客运秩序,对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以及发生的暴力抗法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市物价局、市财政局:清理涉及出租汽车的各项收费,取缔非法收费,并将收费项目、标准及依据进行公示。
市工商局:依法确认道路客运行业和各类市场主体资格,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规的行为,依法取缔无照经营。
市劳动保障局:清理出租汽车公司承担劳动就业、离退人员情况,规范出租汽车公司与司机用工关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