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宜府办函〔2006〕24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关于进一步深化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六年十月二十三日
关于进一步深化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4〕81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办发〔2005〕4号)、《关于印发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电〔2006〕67号)精神,市委办公室制定下发了《关于全面开展“四项清理”和整治城市公交运营秩序的通知》(宜委办〔2006〕83号),市政府办公室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规范宜宾市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府办函〔2006〕219号),已经进行一段时间清理整顿,但整治成效不明显。为了全面贯彻国务院、省政府文件精神,10月10日市委常委会议决定要进一步深化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专项治理工作,现特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标
(一)打破行业垄断,实现出租汽车行业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
(二)完善和落实好已经出台的各项政策,切实维护出租汽车行业和司机的合法权益,确保出租汽车行业稳定。
(三)提高出租汽车行业安全文明服务水平。
(四)规范管理,建立健全出租汽车长效管理机制,维护出租汽车行业的健康发展,建立科学、公平、有序的城市公共交通营运和管理秩序。
二、整治重点
(一)严肃查处公职人员徇私舞弊,介入非法利益格局,充当“保护伞”等非法行为。
(二)严厉打击聚众闹事的组织者、策划者。
(三)清理、纠正和规范全市范围内涉及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政策,对出租汽车行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扣车等行为进行清理纠正,切实减轻从业人员的负担。
(四)清除非法营运的社会车辆,坚决查处和打击有组织的“黑车”营运团伙,遏制非法营运现象。
(五)深入调查了解出租汽车行业现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