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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子女统筹医疗就医问题的通告

珠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子女统筹医疗就医问题的通告


  根据《关于印发珠海市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供养子女统筹医疗暂行办法的通知》(珠府[2004]104号),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供养子女统筹医疗工作于2005年1月1日起启动,各参加人自缴费次月起享受子女统筹医疗待遇。患病门诊就医的,可到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或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需住院治疗的,到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指定的住院医疗机构住院治疗。首批指定的住院医疗机构(8家)名单如下:
  1、珠海市人民医院 2、珠海市妇幼保健院 3、珠海市香洲区人民医院 4、遵义医学院第五附属医院 5、珠海市斗门区斗门中心卫生院 6、珠海市金湾区三灶医院 7、珠海市平沙医院 8、珠海市红旗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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