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方法
1.围绕卫生中心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各地要结合卫生重点工作,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有针对性地开展卫生法制宣传教育,切实提高普法效率,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围绕人民群众特别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和整治活动,带动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同时,适当地运用典型案例教育的方法,不断提高卫生系统工作人员的法制观念以及学法用法水平。
2.集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要充分利用新法律法规颁布实施的契机以及各种卫生法律宣传周、卫生宣传日、全国12.4法制宣传日等时机,认真组织开展大规模的宣传咨询活动,营造卫生法制宣传氛围。针对不同对象,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不同内容的宣传,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手段和方式,提高宣传响应度。
3.法制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相结合,提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综合素养。要以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为指导,把法制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结合起来,把遵守法律和遵守纪律结合起来,在提高卫生系统全体工作人员法律素养的同时,提高道德修养。要通过举办讲座、开展法律咨询等形式,夯实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法学功底,增强对法律的理性认识,提高守法、用法的自觉性。
4.加强卫生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杂志、广播电台、互联网等媒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发掘典型经验并积极推广。要发挥卫生信息网络和传媒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办好法制宣传教育网站,创新网络法制教育形式。利用便民服务场所、法律服务热线等形式,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领导机构。各地、各单位要在“四五”普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本地区、本单位卫生普法和依法治理的领导机制,明确领导职责,加强对“五五”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并通过建立和完善领导小组定期会议、联席会议、年度工作汇报、工作督查等制度,确保“五五”普法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省卫生厅成立全省卫生系统“五五”普法、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
组 长:侯生华 省卫生厅厅长
副组长:李存文 省卫生厅副厅长
韩克茵 省卫生厅副厅长
张学明 省卫生厅纪检组组长
王晓明 省卫生厅副厅长
李玉堂 省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成 员:王彦成 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