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六年十一月十六日
甘肃省卫生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转发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省委发〔2006〕31号)、《卫生部关于印发〈卫生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甘肃省卫生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2006年至2010年)规划》。
一、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立足于“十一五”规划确定的总体目标,全面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卫生工作重点,按照建设法制政府和社会的要求,继续深入开展卫生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卫生人员的法制意识,大力推进卫生部门依法行政,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推动卫生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卫生改革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总体目标
通过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制实践,满足卫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对法律知识的现实需求,进一步增强全省卫生部门各级领导干部及公务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增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增强卫生系统依法治理的自觉性,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同时,通过广泛深入开展卫生法制宣传,增强管理相对人法律意识,提高维护自身健康权益自觉性,不断扩大卫生法律的权威性和影响力。
(三)基本原则
围绕中心,服务大众。立足于发挥法律的权威作用,紧紧围绕“十一五”期间卫生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和重点,按照建设法制政府的总体部署,认真落实卫生法制宣传教育的各项任务和措施,着力营造良好的卫生法制氛围,全面推进卫生工作有序开展,促进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以人为本,突出重点。立足于提高卫生系统全体人员法制素质,依法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及其合法权益,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重点加强
宪法、国家基本法及卫生专业法律法规及行政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并根据不同地域、不同群体、不同阶层的实际,突出普法工作重点,有针对性的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求真务实,讲求实效。紧密结合卫生部门实际和行业特点,以及法律授权卫生监管相对人的法律需求,按照经济社会发展对法制宣传教育的新要求,认真推进制度建设,建立普法工作的长效机制。同时,不断探索法制宣传工作的内在规律,转变工作理念,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将普法宣传与培训教育相结合,通过各种手段,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多种时机,进行法制宣传,并加强检查指导,确保普法宣传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