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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石家庄市城管局门店牌匾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石家庄市城管局门店牌匾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政办发〔2007〕73号)


市内五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石家庄市城管局门店牌匾集中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转发,望认真贯彻落实。

  二○○七年十月十七日

  石家庄市城管局门店牌匾集中整治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市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美化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提高市区沿街门店牌匾设置水平,以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迎接石家庄解放60周年和党的十七大召开。经研究决定,自2007年10月8日至2007年12月15日,对我市主次干道、出入市口沿街两侧的不规范门店牌匾开展集中整治活动。为做好这项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石城管〔2006〕174号《石家庄市门店牌匾管理办法》文件为依据,以区为主、市区结合,强化责任,集中清理整治主次干道、出入市口临街两侧建筑物的门店牌匾。全面开展精细化管理工程,努力在塑造城市容貌环境上,求突破、创精品、争一流。

  二、整治任务

  重点对“一环、四横、七纵、十二个出入市口”不符合标准的牌匾进行集中整治,做到凡是违章的全部清理,凡是保留的全部符合要求。主要内容是拆除陈旧破损、杂乱无序、未经审批的牌匾、招牌、条幅、广告、灯箱及各类墙体悬挂物,整治一店多匾、牌匾重叠,解决同一建筑层面各牌匾的规格与平面不协调统一及无灯光设施或照明设施破损问题,使其达到整齐美观、布局合理、设置规范。

  三、整治范围

  本次整治重点是市区一环四横七纵十二个出市口和十条次要干道。特别是裕华路(红旗大街--东大街)、中山路(维明街--东大街)、和平路(广安街--棉一桥)、广安街(中山路--和平路)沿线路段牌匾整治要与夜景建设相结合,在整治中必须安装具有增加夜间景观或有一定文化品位灯光设施。一环:二环路沿线。四横:槐安路(东二环--时光街)、裕华路(东二环--苑东街)、中山路(京石高速--西二环)、和平路(东二环--西二环)。七纵:友谊大街(南二环--石清公路)、维明街(槐安路--兴凯路)、中华大街(南二环--北外环)、平安大街(汇通路--胜利北大街)、建设大街(南二环--胜利北大街)、体育大街(南二环--北二环)、建华大街(南二环--北二环)。十二个出市口:307国道东段(东二环--阿里山大街)、107国道南段(南二环--仓丰路)、中山西路(西二环--西三环段)、石铜路(南二环--南三环段)、308国道南端(南二环--方村村南段)、石获北路(西二环--西三环段)、石获南路(西二环--西三环立交桥段)、植物园路(石获北路--植物园段)、石清公路(北二环--上京收费站段)、长江大道(高速收费站--阿里山大街)、107国道北段(北二环--石津北干渠段、石津北干渠段--滹沱河南段)、学府路(107国道--友谊大街)。十条次要干道:范西路(建设大街--体育大街)、广安街(中山路--和平路)、新华路(公里街--西二环)、公里街(中山路--新华路)、红旗大街(南二环--裕华路)、自强路(站前街--师范街)、师范街(中山路--裕华路)、站前街、湘江大道、黄河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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