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基础设施建设与医疗设备使用:主要包括乡镇卫生院的基础设施建设维修、管理和使用, 设备的建档管理率、使用率和维修记录,设备完好率,有专人使用管护制度等。
(四)医疗质量与管理:主要包括乡镇卫生院成立医疗质量管理小组,健全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卫生服务质量检查,制定医疗质量改进措施;院内感染控制机构、药事管理机构及工作状况,医疗文书书写合格率等。
(五)公共卫生服务与效率:包括“四苗”全程接种率、新生儿24小时内乙肝疫苗接种率,孕产妇和儿童系统管理率,孕产妇住院分娩率,法定传染病报告率等。
(六)基本医疗与规范用药:包括医疗安全性,出入院诊断符合率,影像及检验报告阳性率,提供中医药服务的比例,护理工作相关制度规范操作,法定传染病报告率,医用垃圾处理合格率。门诊登记合格率,抗生素二联及以上联用、激素、静脉输液控制率,门诊处方书写合格率,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的百分比,门诊处方平均费用,住院平均费用。
(七)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
行政统一管理;对村卫生所(室)行使行政管理职责,实行综合目标考核,建立和落实责任制。
业务统一管理;统一建立门诊登记制度、处方使用制度、传染病报告制度、一次性医疗用品销毁和登记制度、疫情处理制度、药品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及规范化建档率。
财务统一管理:对村卫生所(室)医疗服务建立统一收费标准,统一收费票据。要求村卫生所(室)建立固定资产帐目,并对其收费标准、药品价格及票据进行定期审核。
药品统一管理:村卫生所(室)的药品按照基本用药目录用药,由乡镇卫生院统一计划和审批。应积极推行药品集中采购,或提请有资质的药品销售企业统一配送,以县为单位实行药品一价制。
(八)院内文化建设:乡镇卫生院冠名必须规范,标识明显,院容院貌干净整洁,无污水,无痰迹,无丢弃垃圾。工作环境及病员休息环境干净舒适,健康宣传标语、专栏醒目规范,医务人员精神饱满,服务态度和蔼。
(九)群众评价与监督:院内设有群众意见箱,定期召开病员及群众座谈会,开展问卷调查,有群众及病员评价结果等。
四、考核指标及评估:全省乡镇卫生院具体考核指标及评分表见《甘肃省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主要指标及分值表》及《甘肃省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评分表》(附件1、2)。
五、考核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