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意见

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意见
(省委发[2006]11号 2006年3月16日)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就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全省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农村卫生工作,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公平、实现社会和谐的必然选择,对于改善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二)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卫生工作,相继制定了一系列关于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政策措施。通过加快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村公共卫生网络,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组织城市卫生支援农村卫生,全省农村缺医少药的状况不断改善,农民健康水平和平均期望寿命得到提高。但由于长期以来城乡二元结构矛盾突出,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与经济社会的发展还不协调, 与农民群众的医疗卫生需求不相适应。卫生体制改革滞后,资金投入不足,卫生人才匮乏,基础设施落后,服务能力低下,农民看病难、看不起病、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突出。对此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改变。
  二、农村卫生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三)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际出发,坚持以农村为重点的卫生工作方针,坚持政府主导,加大投入力度,深化内部改革,提高人员素质,完善服务功能,逐步缩小城乡卫生差距,切实解决农民群众有地方看病、有人看病、看得起病的问题,基本满足农民的医疗卫生需求,不断提高农民群众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四)主要目标。从2006年起,利用5年时间,健全和完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立精干高效的农村卫生管理体制,培养一支具有较高专业素质的农村卫生服务队伍,逐步形成城市卫生支援农村卫生的长效机制,积极有效地整合农村卫生资源,全面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农村医疗救助相结合的农民医疗保障制度,确保农村群众享有初级卫生保健,主要健康指标力争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