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大支持力度,落实保障措施
建立和完善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加强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是我市统计工作的一项重大任务,各级政府和各部门要在人员、经费、办公设施等方面给予保障,将服务业统计调查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条件到位、工作到位。要切实解决服务业统计机构不全、力量不够、经费不足等问题,加强统计人员培训,提高素质,适应服务业统计工作发展的需要。
(五)健全考评制度,加强数据管理
政府综合统计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服务业统计工作管理、指导和考核,制定完善服务业统计工作考核办法、数据质量控制办法以及分级负责责任制度,加强对服务业统计工作事前、事中和事后监控。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对本部门、本行业统计工作管理、指导和检查。市统计局适时向政府统计联席会议通报各县(市)区、各职能部门服务业统计工作情况,对服务业统计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对严格执行制度、及时准确进行统计和上报资料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通报表扬;对问题较多、不能按要求完成任务的单位要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要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郑州市服务业统计工作部门责任分工
二○○七年十月十七日
附件
郑州市服务业统计工作部门责任分工
1.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市统计局协调全市服务业部门统计工作和组织实施全市服务业统计调查。
2.市建委:负责房地产开发经营专业技术服务业中的工程管理服务、工程勘察设计,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房地产业中的房屋拆迁管理的统计。
3.市人口计生委:负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活动的统计。
4.市财政局:负责向市统计局提供全市及各县(市)、区财政收支决算资料。
5.市人事局:负责商务服务业中的职业中介服务(指人才市场、职称考试等)的统计;向市统计局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名录资料。
6.市教育局:负责除技工学校教育和党政教育外的郑州市地域范围内的所有教育活动(含社会办学和大专院校)的统计
7.市科技局:负责商务服务业中的知识产权服务;负责研究与实验发展,专业技术服务业中的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的统计。
8.市民政局:负责社会福利业,娱乐业中的社会福利彩票活动,居民服务业中的婚姻服务、殡葬服务活动的统计,社会组织中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统计;向统计局提供社团登记名录基础资料。
9.市劳动保障局:负责中等教育中的技术学校教育(含社会办学)、高等教育中的高级技工教育、其他教育中的职业技能培训(含社会办学),社会保障业的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