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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07年《食品卫生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二○○七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件1
  2007年全区《食品卫生法》宣传周活动方案

  为纪念《食品卫生法》颁布12周年,做好自治区《食品卫生法》宣传周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07年11月1日~7日。

  二、宣传主题

  关注餐饮卫生,预防食物中毒。

  三、宣传口号

  1.关注餐饮卫生,预防食物中毒。

  2.热烈庆祝《食品卫生法》颁布12周年。

  3.认真开展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保障人民身体健康。

  4.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保障群众饮食安全。

  5.卫生的餐具,健康的饮食。

  6.坚决取缔无证经营餐饮单位。

  7.积极推行量化分级管理,提高餐饮行业管理水平。

  四、宣传内容

  (一)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改善餐饮业卫生状况。

  (二)加大食品卫生控制,预防食物中毒。

  (三)大力开展全国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实现3个百分之百和1个95%的目标。

  (四)世界卫生组织食品安全五大要点。

  1.保持清洁;2.生熟分开;3.做熟;4.保持食物的温度;5.使用安全的水和原材料。

  (五)开展食品卫生知识宣传,提高全民食品卫生意识。

  五、活动安排

  1.11月1日,卫生厅和呼和浩特市卫生局在呼市联合举行《食品卫生法》宣传周启动仪式,邀请自治区和呼市有关领导及新闻媒体参加,设置宣传展台,发放宣传手册,悬挂宣传标语、口号,市四区在市内街道、社区、学校、建筑工地食堂等群众聚集地设置宣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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