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黑政法发〔2007〕29号)
办内各处:
现将《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处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〇〇七年五月十六日
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宣传部、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司法厅联合下发的黑依治办字〔2007〕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办实际,制定我办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和省人大常委会决议,通过大力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水平,努力为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进一步提升我办干部职工依法管理和依法办事的意识,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增强我办依法行政的水平,全面、正确、有效地履行我办的工作职能,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作出贡献。
三、学习内容
(一)
宪法、地方组织法、选举法、监督法。
(二)
公务员法、《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
(三)
行政处罚法、
行政许可法、
行政诉讼法、
行政复议法、
国家赔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