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06年百项重点工业项目的通知
(日政办发[2006]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日照经济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高等院校,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国家、省属驻日照各单位:
经筛选论证,市政府确定2006年全市重点工业项目安排100项,总投资245亿元,现予以公布,并就项目实施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百项重点工业项目实行动态管理,滚动实施,竣工投产项目、淘汰剔除项目与新增项目紧密衔接,保持总量平衡。
二、百项重点工业项目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按照项目分级管理的原则,确定项目领导责任制,逐个项目成立领导小组,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建设、按期投产达产。
三、切实抓好百项重点工业项目的检查、督促、协调和调度分析。由市经贸委负责,对百项重点工业项目一月一调度,一季度一通报,及时反映项目实施中的困难和问题,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促进项目顺利实施。
四、加强对百项重点工业项目的责任考核。由市经贸委负责,对各区县和市直有关部门,按照列入百项重点工业项目个数、项目平均投资额、开工项目个数、投资完成数、完工项目个数、招商引资数、项目装备水平、淘汰项目个数等8项指标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进行通报,并纳入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