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力扶持日照口岸保税仓储业务,构筑多元化的保税物流体系。加大政策宣传和扶持力度,积极支持日照港申办B型保税物流中心,满足现代物流业、制造业的生产经营需求,为口岸快速发展注入活力。积极支持日照港设立供船燃料油保税仓库,争取铁矿砂保税仓库早日开展保税业务,增加港口保税仓储能力。继续支持日照港两家公共型保税仓库开展保税仓储业务,扩大保税仓库库容,充分发挥保税仓库在吸引货源、方便加工贸易企业采购原料等方面的优势,促进港口物流业的发展。
四、遵循现代物流发展规律,大力开展海运直通和内外贸货同船集装箱运输业务。建立与国际物流发展规律相适应的海关监管模式,积极支持港务、代理部门使用“海运直通”运输模式,利用近洋航线的富裕舱位,承揽欧美远洋航线货物,着力打造港口物流新流程。允许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搭载内支线运输货物,以及内支线船公司开展内外贸货物同船运输业务,吸引更多航线挂靠日照港。积极解决日照港无远洋国际航线,货物出口物流不够便捷的问题,使企业能够利用支线船舶运载远洋干线货物,扩大港口货源空间。
五、加大“无纸通关、网上支付”推广力度,推进电子海关建设进程。取消无纸通关、网上支付的企业限制条件。积极引导鼓励企业、银行开展网上付税业务,与全市有资质的3家商业银行开展合作,全面推广“一卡多行、异地支付”的做法,方便企业就近纳税通关,力争网上付税比例超过70%。加强与检验检疫部门的协作配合,实现通关单联网传输。通过以上措施,不断扩大“无纸通关、网上支付”的规模,使其成为日照口岸的主流通关模式。
六、创新海关监管方式,促进加工制造业转型升级。对守法测评的5家信誉良好企业,简化其加工贸易备案、深加工结转审批及核销手续,实行经办审批制;对在山东辖区内的深加工结转业务,无需提交手册、外汇核销单,凭《深加工结转申请表》和《实际结转情况登记表》直接办理结转手续;大力推行加工贸易联网监管,实行电子账册管理,争取年内再与10家重点加工企业联网,取消凭纸质手册逐合同备案、核销的做法,对其到期手册实行单证核销,不再进行下厂核销,实现海关对加工贸易企业的“无干扰”监管。
七、简化大宗散货审放手续,提高通关效率。对大宗散货继续实行“提前申报、分票申报、事后报关”的申报模式,取消出口加盖处理有货信息申报的限制,企业可提前向海关申报,海关审核通过后直接放行。对加工贸易类进出口货物不再验凭正本手册,允许接受手册复印件办理通关手续,事后集中签注,减少通关环节,提高通关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