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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日照海关关于支持外经贸发展十项新举措的通知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日照海关关于支持外经贸发展十项新举措的通知
(日政办发[2006]1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日照经济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高等院校,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国家、省属驻日照各单位:
  为促进全市外向型经济的快速发展,日照海关自觉融入日照经济发展大局,强化服务型海关建设,不断提高通关效率。近日,日照海关根据业务改革和我市外经贸发展的实际,制订了《关于支持外经贸发展的十项新举措》, 最大限度的为企业进出口活动提供通关便利。根据市政府领导的批示精神,现将《关于支持外经贸发展的十项新举措》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十项新举措对于便利企业进出口、促进外向型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主动与日照海关搞好对接,使我市对外开放的优势得到充分发挥。
  二、市外经贸、口岸系统,港口及重点进出口企业要认真研究,用足、用活、用好支持企业进出口业务的有关政策,加快我市外经贸事业发展。
  三、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学习借鉴日照海关的做法,强化服务意识,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积极制订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为加快日照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关于支持外经贸发展的十项新举措
(日照海关 2006年3月28日)

  一、全面推行信誉管理,充分体现守法便利。根据企业的守法经营状况,对企业实施风险管理,通过守法测量确定企业的诚信度。对经测量评出的诚信企业、风险值低的红名单企业,海关与企业建立“企业自我约束、自主管理,海关充分信任、指导评估”的新型合作机制。将各种优惠措施整合打包,量身定做监管模式,强化事前防范和事后监控,全面放开通关环节的监管,实行“即报即放、先放后税,货到即提、快速通关”,最大限度地降低守法企业通关成本。
  二、推行“多点报关、口岸验放”通关模式,降低企业通关成本。打破传统的海关监管地域限制,放开报关地点,大力推行“多点报关、口岸验放”通关模式。对日照市属企业从黄岛、大港两口岸进出口的货物,允许企业在日照海关办理通关手续,直接在黄岛、大港提货。货物运输无需施加关封、使用监管车辆,进一步降低企业通关成本,增加日照口岸进出口实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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