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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招生委日照市2006年中考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招生委日照市2006年中考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日政办发[2006]1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日照经济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高等院校,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国家、省属驻日照各单位:
  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日照市2006年中考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三月二十四日

日照市2006年中考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日照市招生委员会 二○○六年三月十三日)

  一、指导思想
  中考招生工作要有利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面向全体学生,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检验全市义务教育工作成果,推动中小学课程改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利于正确发挥考试导向作用,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有利于引导和鼓励高中段学校规范办学、和谐发展。
  二、招生计划
  1.2006年全市具有普通高中招生资格的学校23所, 招生计划为21440人。各学校要严格控制新生班额,最大班额不得超过60人。国办高中按“三限”政策招收择校生的比例不得超过本校招生计划的30%。
  2.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计划招生11000人,报名、考试与普通高中同时进行。其中,普通中专由市招办依据省教育厅关于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要求统一组织招生。
  具体招生计划将另行下达。
  三、报名安排
  1.考生报名由初中毕业生原毕业学校统一组织,初中学校集体到区县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办理报名手续,不得跨区县报考。考点设在高中段以上学校。
  2.考生报名卡由市教育局统一制作并使用统一序号。报名截止时间为5月20日。
  3.各初中学校在组织报名时,要将全市招生工作时间安排、各高中段学校录取新生计划、填报志愿的地点、方法及流程表发放到每个考生手中。报考普通中专的考生在报名时单独填报志愿。
  4.各区县在市教育局指导下,具体做好本考区的考生报名、考务管理工作。各区县要于5月22日前将考生报名信息数据库、考点考场安排表及各考点学校名称、主考姓名和联系电话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考场编排由各区县负责,准考证号码按市教育局统一提供的标准与程序随机生成,考生准考证由各区县打印。
  5.中考招生报名考务费(共九个考试科目)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中考招生收费问题的复函》(鲁价费发[2004]182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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