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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06年度为民办实事重点项目的通知

  三、建立完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建立完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农村特困群众定期定量救助改为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差额救助。落实各级财政预算资金,将符合条件的农村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保障范围,按时、足额发放保障金,切实保障农村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完成时间:2006年底。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各区县政府、日照经济开发区管委。
  四、加快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
  围绕日用消费品、农业生产资料和工农业品双向流通三大网络建设,培育和壮大龙头企业,建立区域配送中心,引入现代管理技术和手段,打造经营品牌,带动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继续把基层社改造与农村流通服务体系网络建设结合起来,确保区县社流通网点布局有大的突破。力争完成社区综合服务中心20处,综合超市83处,改造规范农家店、农资专卖店500处。完成时间:2006年底。责任单位:市联社;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市服务业办公室、各区县政府、日照经济开发区管委。
  五、经济适用住房货币直补和“廉租住房”工程
  继续实施经济适用住房货币直补,年内解决经济适用住房600户;建立廉租住房保障基金,实行以发放租赁住房补贴为主、租金核减为辅的方式,年内保障市区最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1000户。完成时间:2006年底。责任单位:市建委;协办单位:市总工会、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统计局、市国土资源局。
  六、提高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
  认真贯彻国务院新颁布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通过财政预算、福彩公益金资助等渠道筹集资金,逐步提高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率,确保“十一五”末达到70%。今年继续做好福彩公益金资助乡镇敬老院改扩建工作,各区县加大配套资金投入,改善敬老院供养条件,提高集中供养能力,年内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率由目前的20%提高到30%以上。完成时间:2006年底。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协办单位:各区县政府、日照经济开发区管委。
  七、扩大就业再就业
  实施积极的就业促进政策,全年完成新增城镇就业再就业3.8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2%以内。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全年实现有组织跨区域转移农村劳动力2万人。全面实施就业登记制度,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增强就业的稳定性。完成时间:2006年底。责任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协办单位: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各区县政府、日照经济开发区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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