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制定食品安全信用监管制度。根据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信用评价结果的差别,确定不同的安全等级,实施不同的监管措施,充分发挥食品安全信用差异对企业的奖惩作用。
(三)建立管理服务系统。建立食品安全信用管理系统,明确食品安全信用信息征集、评价和披露3个环节中相关部门的职责和工作程序;探索和培育食品安全信用服务系统,明确社会中介机构参与食品安全信用服务的内容和程序等。
(四)建立信用奖惩制度。对长期守法诚信经营的企业予以宣传、表彰和扶持,并建立长效保护和激励机制;对严重违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制假售假等严重失信的企业,分别采取信用提示、警示、公示、曝光、取消市场准入等行政和经济处罚方式进行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试点工作步骤
试点工作采取集中时间、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方式,从2006年3月开始至2007年3月结束,时间1年,分3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启动阶段(2006年3月至2006年4月)。
1.成立试点工作领导机构。各试点组织单位要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和指导试点行业开展试点工作。
2.开展调研,制订方案。组织有关人员对试点行业的食品安全状况进行调研,摸清试点行业食品安全现状及存在的突出问题,依照《山东省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符合本行业特点的试点工作方案。
3.各试点组织单位召开试点工作动员会议,全面部署开展试点工作。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2006年5月至2007年1月)。
1.采用分步实施、逐步推开的方法,确定条件成熟、基础较好的生产经营企业作为试点企业。
2.按照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管理等制度的规定,对试点行业进行指导和规范。
3.按照现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要求,逐步建立完善食品安全信用信息的征集、评价和披露制度。
4.通过开展定期、不定期的专项检查,召开试点交流会等方式,对试点企业开展试点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查找问题,总结经验,推动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2007年2月至2007年3月)。
1.试点组织单位对试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找出试点工作存在的带有规律性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形成总结报告。
2.召开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交流会议,对试点工作进行总结、表彰,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和试点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