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建局、市水利局、市审计局、市物价局联合出台加强公路建设地材料场管理、调控地材价格的政策措施。对公路建设项目,国土资源部门可在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外,在确保生态环境恢复的情况下,选取砂石料场,按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以协议方式依法向项目业主出让采矿权;对已经拍卖的,在符合转让条件的情况下,当地政府可协调采矿权人将取得的砂石采矿权依法转让给项目业主,而协调不成的,可报经政府批准,适当采取价格干预措施,以遏制地材价格非正常上升势头。各区县要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征地拆迁和地方建筑材料的管理办法,为交通建设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四)严格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
市规建局和市交通局要尽快研究完善建设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进一步严格资质管理,培育一批与我市交通建设发展形势相适应的、高素质的施工企业队伍。要立即联合布置开展一次交通建设施工企业的资质清理工作,对已取得交通建设施工资质的企业进行一次集中清理。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交通主管部门共同审查后集中报市交通局提出审查,凡不符合相应标准的要坚决予以降级或取缔。
(五)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力度。
在“十一五”期间,市协调小组将每年适时组织检查组对交通建设项目建设的市场秩序进行督查,通过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力度,严肃追究违法违纪行为有关责任人的相关责任。要加大对恶意扰乱交通建设市场秩序、哄抬地方建筑材料价格的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六)建立沟通渠道,加强协调服务。
各区县、各部门要明确专人与市协调小组办公室联系,确保联络渠道畅通。市协调小组将适时召开成员单位联席会议,集中研究解决问题;适时召集部分区县召开治理和整顿交通建设市场秩序工作座谈会,进一步了解情况、分析问题、交流经验,更好地指导全市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工作。
(七)发挥媒体作用,接受社会监督。
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各地要建立举报投诉制度,公布投诉电话、网址和邮箱,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监督氛围,对交通建设市场中的好的典型要进行大力宣传,对违法违规问题要予以公开曝光,形成强大的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声势,确保交通建设市场秩序根本好转。
附件:
宜宾市进一步治理整顿交通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