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城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实施意见
(宜府办发〔2006〕87号)
翠屏区、宜宾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宜宾市第三次代表大会精神,尽快摘掉我市大气污染严重的“黑帽子”,切实有效地改善城区扬尘污染严重、环境卫生脏乱差的状况,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提升城市形象,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开展城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领导,成立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胡志坚 市政府副秘书长
常务副组长:王述华 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局长
张永红 翠屏区政府副区长
副 组 长:罗 平 宜宾县政府副县长
严 健 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赵一化 市环保局副局长
张 琦 市交警支队支队长
罗文正 市规建局调研员
联 络 员: 韩 炳 市政府办七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市城管执法局督查科,联系电话:8242038),负责指挥处理日常事务,王述华兼任办公室主任,张永红、罗平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廖天华、严善益、王 翔、章 波、段正权、赵 斌、刘淮远、李祥斌、杨万和、万 强、张 斌。
由市城管执法局牵头成立联合巡查组,各相关职能单位派员参加,负责在城区巡查执法,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二、部门分工及工作职责
市城管行政执法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城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召开工作联系会,协调各部门工作,督查责任区县和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负责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执法查处工作。
翠屏区政府:负责城区[含中心城区、天柏(中坝)、南岸、江北]进出口通道洗车场的规划、建设及禁止脏车入城标牌标志的设置;负责进出口通道脏车查处点的设置和执法巡查工作;负责建筑弃土堆放场的规划选点工作;负责建筑材料、建筑垃圾的运输、倾倒等环卫执法工作;负责本辖区范围内环卫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处置和市容执法工作。
宜宾县政府:负责经柏溪、二二四进入翠屏区城区的脏车查处执法工作;负责柏溪片区洗车场点的规划建设工作;负责本辖区范围内的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和市容环卫清扫保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