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成立相应的指挥机构和办事机构,负责所辖区域内大风冰雹灾害的防御和救灾应急工作。
2.2 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市政府救灾办(应急办):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大风冰雹灾害救灾应急工作;收集、汇总灾情,及时上报。
市气象局:负责全市大风冰雹及强灾害天气的预警预报,收集、通报、上报灾情;灾害发生后抢险救灾的气象服务和灾区生产自救的气象服务。
市人工降雨防雹办:根据大风、冰雹的预测、预报,在灾害出现前,组织人工消雹作业;及时进行灾情调查核实,向政府报告并提出应对建议和措施。
市财政局:筹集落实救灾应急经费。
市民政局:组织核查报告灾情损失;申请、管理救灾救济款物,提出分配方案,组织救灾物资的调拨和供应;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协助组织转移安置灾民。
市交通局:负责救灾应急交通运输工作;负责转移灾民和财产所需交通工具的组织、调运;负责应急救灾物资、应急救援人员的运输。
宜宾电信、移动、联通、网通公司:负责救灾抢险通讯的保障工作,尽快修复被毁的通讯设施,启动应急通讯系统,优先保障灾害现场指挥部与市指挥部通信联络畅通,架设临时专用线路,尽快恢复民用通信,做好灾后通讯设施抢修工作。
宜宾电业局:负责组织指挥灾区电力设施的抢修工作,组织抢修队伍,帮助灾区尽快恢复灾害损坏的送、发、配电设施和电力调度通信系统,保障灾区电力供应。
市卫生局:组织医护人员对伤员进行救治,负责灾区疫情监测和防疫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灾区社会治安工作,参加抢险救灾。
市农业局:及时组织力量调配农作物种子、种苗,指导灾区进行生产自救。
宜宾军分区:负责协调、组织驻宜部队和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加抢险救灾工作。
市监察局、审计局:加大监督力度,确保各部门履职到位和政府、社会救助资金、物资公开、公正和合理使用。
市环保局:指导灾区党委、政府做好环境污染清除工作。
3 应急准备
3.1 资金准备
市、区县人民政府根据以往大风、冰雹灾害救助情况,做好救灾资金储备,并保证足额到位。
3.2 物资准备
市、区县民政部门是政府灾后救济的主渠道管理部门,要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储备必需的救灾物资;灾情发生时,可调用邻区县救灾储备物资。同时应建立健全救灾物资紧急调拨和运输制度,建立健全救灾物资应急采购和调拨制度。
市、县人降部门应提前做好人工消雹作业的各项准备工作,特别是炮弹准备要充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