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积极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活动
(一)强化市场监管,积极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活动。要突出重点品种、重点地区和重点季节,依法加强市场主体清查,加大对农资批发市场和县、乡、村农资集散地的整治,对违法违规生产经营主体依法注销或撤销。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严肃查处制假售假、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坑农害农行为。
(二)健全制度,积极推行农资市场分类管理。要健全农资生产、流通质量监测制度和执法抽查制度,实施质量动态监测,依法公开通报检测结果和处理意见。积极探索农资直销、连锁经营、分类管理等新型经营方式,促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
三、严厉打击各种商业欺诈行为
(一)继续深入开展整治虚假违法广告活动。重点对新闻媒体发布的医疗服务、药品、保健食品、农资等广告进行监管,进一步完善广告监测制度、广告公告制度、广告企业信用监管制度,及时查处虚假违法广告,净化广告市场秩序。
(二)严厉打击非法传销活动。建立完善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综合治理的打击传销工作机制,对发现的行为恶劣、社会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的传销组织要及时予以取缔,并依法严惩组织者和骨干分子。扩大社会宣传,曝光典型案例,揭露传销犯罪性质和欺诈本质。
(三)探索建立反商业欺诈预警机制和协调机制,实现相关信息的互通和共享,构建社会联防体系。积极做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现打击商业欺诈与治理商业贿赂的有机结合,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企业行为和行政权力,坚决遏制商业贿赂蔓延势头。
四、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力度
(一)认真贯彻实施《保护知识产权行动纲要》。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意见,逐步建立健全保护知识产权长效机制。组织开展保护知识产权知识培训,开展多形式、多层面的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对保护知识产权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积极推进保护知识产权试点企业的试点步伐,建立完善重点权利人定期沟通协调制度。
(二)依法打击各种侵权行为。突出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组织集中统一行动,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查大案要案,继续查处假冒专利,及时处理专利纠纷,实现对侵权行为的有效遏制和对权利人的积极保护,进一步遏制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多发势头。
五、统筹抓好其它专项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