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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日照市建设节约型社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的通知

  市建委:负责抓好城市节水和建筑节能工作;合理确定城市布局和规划,提高城市土地资源的综合利用率;加快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和中水设施建设,推进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等工作;加快城市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步伐,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和综合利用;负责新型墙材的推广应用,加快供热体制改革。
  市交通局:负责抓好交通运输行业的节约资源工作,贯彻落实汽车燃油经济性标准,推动汽车的节油工作。
  市水利局:负责建立和完善节水管理制度,制定水资源规划;建立用水权交易市场,实行用水权有偿转让;加大水平衡测试工作力度,推动企业节水。
  市农业局:负责推广旱作农业和节水灌溉技术,通过节水和高效用水,满足农业用水需求,提高水资源利用率,保障粮食安全;开展秸秆综合利用,推行农资节约。
  市外经贸局:负责抓好经济开发区、出口加工区、保税区的资源节约工作,开展建设资源节约型园区活动;禁止进口高耗能、高耗水的产品和技术。
  市国税局、地税局:负责贯彻落实循环经济、清洁生产、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
  市文化局、广电局、日照日报社:负责宣传国家和省资源节约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宣传节约资源、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要意义,弘扬先进典型,曝光资源浪费行为。
  市环保局:负责对造成环境污染、破坏生态环境的单位依法进行处理,及时有效遏制环境污染;搞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
  市统计局:负责建立完善节约型社会建设主要指标的统计,并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体系,定期发布并予以分析,提出建议和对策。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加强市场管理,贯彻落实能耗、物耗、环保等方面的市场准入标准,禁止高耗能、高耗水、高污染的产品和技术的销售。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发布我市有关资源节约标准;对节能、节水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查处生产国家明令淘汰设备(产品)等质量违法行为。
  市行管局:负责抓好党政机关资源节约工作;制定政府机关的节能、节水以及节约其它资源的目标及措施;在政府机关开展节能、节水、节约办公用品的竞赛活动。
  市联社:负责抓好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工作。
  市总工会:负责在职工中开展节约资源教育和组织开展广泛的群众性的资源节约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等活动。
  团市委:负责在青少年中开展资源节约宣传和实践活动,教育青少年从小养成节约资源的良好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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