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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民营经济发展局等部门关于实施促进中小企业成长计划的意见的通知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民营经济发展局等部门关于实施促进中小企业成长计划的意见的通知
(日政办发[2006]6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日照经济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高等院校,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国家、省属驻日照各单位:
  市民营经济发展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中国农业银行日照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日照市分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日照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日照市分行、日照市商业银行、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日照办事处《关于实施促进中小企业成长计划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十月八日

  关于实施促进中小企业成长计划的意见
(日照市民营经济发展局 日照市财政局 日照市统计局
中国农业银行日照市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日照市分行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日照市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日照市分行
日照市商业银行  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日照办事处
二00六年九月五日)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贸委等部门关于实施促进中小企业成长计划的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05〕64号)精神,促进我市中小企业特别是成长型中小企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制造业强市,选择一批具有良好成长性的中小企业,实行集中扶持,优先服务,促进成长,培育壮大一批大型企业集团和知名品牌,形成一批支柱产业,为建设“美丽富强、文明开放”的新日照做出贡献。
  (二)基本目标。运用《日照市成长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试行)》,从全市制造业中小企业中,选择一批具有良好成长性的中小企业作为金融、财政、中介服务机构重点扶持、服务的对象,通过整合利用财政、金融、担保、培训、人才、政策等优势资源,促使这些企业做精、做专、做大,从而提高全市中小企业整体运行质量和发展水平,带动全市制造业又快又好发展。
  二、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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