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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等部门关于日照市创建平安畅通县区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一)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健全。县区、乡镇两级政府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定期分析本辖区交通安全形势。明确部门工作职责,有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责任倒查追究制度得到全面落实。
  (二)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进一步完善。公交优先政策得到落实;县乡道以上主干道交通标志标线、安全防护、信号灯等交通安全设施设置率达到90%以上,道路路口减速带安装率和亮灯率达到100%;事故多发路段得到有效治理,治理率达到90%。
  (三)道路交通有序畅通。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率明显下降,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守法率在城区分别达到98%、95%、90%以上,在其它公路上达到95%、90%、85%以上,公路交通严重堵塞现象明显减少,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
  (四)管理执法水平提高。科技装备得到普遍应用,逐步实现对国道、省道、主要县乡道路及城区主干道路的全程监控,交通管理工作基本实现智能化。交通管理执法严格、公正、文明、规范,群众对执法队伍满意率达到95%以上。
  (五)公众交通守法意识增强。交通安全宣传“五进”(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普及率达到90%,城市居民、农村居民交通安全法规和安全常识知晓率分别达到95%、80%以上,交通守法率达到80%以上。运输企业交通安全责任落实,安全责任制度建立率、落实率达到100%。
  (六)道路交通安全状况持续好转。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的恶性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逐步下降,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道路交通责任事故,一次死亡2人以上的道路交通责任事故逐步减少。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阶段。从现在开始,各区县政府对辖区道路进行全面排查,掌握基础情况,研究确定具体的创建任务,制定创建方案,并将创建任务量化到各有关部门,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同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扩大创建活动影响。
  (二)试点阶段。从9月份开始,东港区、莒县作为试点县区全面开展创建工作,率先建成平安畅通县区。年底,市政府将对两个试点县区的创建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总结创建工作经验。
  (三)推广阶段。从2007年2月开始,在试点的基础上,推广到岚山区和五莲县,全面开展创建工作。到2007年年底,岚山区、五莲县建成平安畅通县区。
  (四)巩固提高阶段。2008年,进一步完善、提高各项创建指标,巩固创建成果。
  五、工作任务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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