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日照市创建节水型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政办发[2006]3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日照经济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高等院校,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国家、省属驻日照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日照市创建节水型城市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六月二十一日
日照市创建节水型城市实施方案
为有效开发和利用城市水资源,科学合理用水,使有限的水资源满足人民生活需求,适应经济持续发展和城市建设需要,根据国家、省关于开展创建节水型城市活动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供水节水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00〕36号)及《
山东省节约用水办法》,以建设节约型社会为目标,创建节水型城市,增强全民节水意识,提高水资源使用效率,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城市可持续发展。
二、创建目标
发展节水型经济,建设节水型城市和节水型社会是城市节水工作的目标。通过开展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城市节水管理总体水平,增强节水工作的有效性和全民节水的主动性,完善节水管理机制,健全供水、节水、排水和水资源管理规定,实现水资源合理配置。到2006年底,我市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小于12%,节水器具普及率100%,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大于75%,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率大于20%,城市污水处理率大于70%,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100%。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下旬)。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分层次召开会议,传达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创建节水型城市的有关文件,提高认识,明确目标,增强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各有关单位对照
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建城〔2006〕140号)和《节水型企业(单位)目标导则》,制定本单位创建工作计划;各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创建节水型城市的意义、目标和任务,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节水意识和市民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