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舍安全和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
(日政办发[2006]3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日照经济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近年来,我市各级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不断加大对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和校舍建设的投入力度,全市危房改造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当前,我市已进入汛期,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确保中小学校舍安全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加快中小学危房改造,消除学校安全隐患,确保中小学校舍安全,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对于加快基础教育尤其是农村教育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市政府已把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列入今年为民办实事之一。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克服麻痹侥幸思想,以对师生负责、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早准备,早部署,早落实,超前工作,抓紧做好中小学校舍检测勘察,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中小学危房,切实把汛期中小学校舍安全和危房改造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加强中小学校舍普查和安全监管工作
(一)要立即组织一次中小学校舍大检查。在主汛期来临前,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组织有经验、业务水平高的工程技术人员,对所有中小学校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对存有安全隐患的校舍,要提出整改措施并落实责任人,限期完成整改任务。对D级危房必须立即封闭并停止使用,无改造价值的应予拆除,拆除前必须在危房周边设置安全隔离带,防止发生危险。对C级、B级危房要立即组织学校和设计、施工人员排除危险点,加固危险构件,保证房屋安全使用。对一时无法排除的局部险情,要封闭不安全部分并停止使用。
(二)要强化汛期校舍安全工作。汛期中,各学校应落实专人负责,密切注意观察房屋变化,一旦发生突发情况,要立即报告并及时处理。对地处山区河沟附近和有不良地基的学校,应请地质勘探部门协助做好地质勘探工作,并与气象部门保持密切联系,防止发生意外事件。对学校食堂、礼堂、风雨操场等人流密集场所,厕所、浴室、库房、围墙、挡土墙、走道栏杆及供水、供电设施等学校的附属用房及设施要密切关注,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三)要进一步强化校舍安全预警体系建设。各级要坚持危险校舍定期排查鉴定制度,搞好经常性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问题。各学校也要完善制度,搞好自查,对隐患严重的校舍,要立即采取措施停止使用,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确保及时妥善处理。要把危房改造工作和定期排查鉴定工作紧密结合,形成制度,常抓不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