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实施意见
(日政办发[2006]8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日照经济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高等院校,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国家、省属驻日照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意见》(鲁政办发〔2006〕50号)精神,全面提高我市农业机械化水平,更好地推进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就我市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重要性
近年来,我市农业机械化发展较快,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加快农村城镇化进程做出了重要贡献。截至目前,全市农机总动力达到249.7万千瓦,农机总值22.6亿元,拖拉机19.7万台,农业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接近70%。但我市农业机械化也存在着农机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新型农机服务组织发展缓慢、农机安全管理较为薄弱、农机化投入不足等问题,影响了全市农业机械化发展进程。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对于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重要意义,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我市农机工作地深入开展。
二、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任务目标,以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为主线,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以节本增效为核心,立足大农业、发展大农机、服务新农村,充分发挥政策扶持、法律保障、项目带动、市场引导的作用,进一步优化装备结构,创新发展模式,不断提高我市农业机械化发展的质量和水平。
(二)任务目标。到2010年,全市农机总值达到29亿元,农机总动力达到290万千瓦以上,拖拉机达到22万台,机具配套比达到1:1.6,全市农林牧渔及农产品加工机械协调发展,重点作物、关键环节机械加快发展,高效、低耗、节能机械全面发展。农机服务总产值达到35亿元,全市农业机械化综合水平达到75%左右。
三、加快适用新机具、新技术的研制、开发和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