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日照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政办发[2006]6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日照经济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高等院校,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国家、省属驻日照各单位:
《日照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十月二十三日
日照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06〕7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确定从现在起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市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药品监管工作全局,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实施条例和《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为目的,从解决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突出问题入手,全面整顿和规范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违法、违规行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逐步建立起统一、规范、公平、有序的医药市场体系。
二、工作重点
(一)坚持整顿与规范相结合,围绕药品生产、流通、使用三个环节,突出重点品种和重点地区,严格准入管理,强化日常监管,打击违法犯罪,查处失职渎职行为,推动行业自律。
(二)通过专项行动,增强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诚信守法意识、质量意识,提高行业自律水平,使《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和《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得到落实;整治违法药品广告,规范流通企业经营行为;有效监测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使药品、医疗器械生产和流通秩序明显好转,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感普遍增强,依法行政水平和药品监管能力进一步提高。
三、主要任务与工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