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围绕旅游、餐饮、商贸流通、现代物流等产业,推进服务业标准化。一是在商贸流通、餐饮业建立起适用、有效的标准体系,开展服务标准化示范店、示范企业、示范一条街建设,按照有关国家标准的要求开展酒家、酒店等级评定等活动,全面提升服务质量。二是组织制定并实施旅游地方标准,积极推进旅游服务标准化,为旅游发展战略提供支撑。三是以安全和服务质量为主体,抓好现代物流等其他行业服务标准的制定与实施,贴近经济发展需要建立新兴行业的服务标准。
四、加强领导,完善机制,促进标准化工作顺利实施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进一步加强对标准化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日照市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质监局、发改委、经贸委、科技局、农业局、服务业办公室、旅游局、财政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组织协调全市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质监局,负责日常工作。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加强宣传引导,充分调动行业协会、企业等各方面的积极性,增强全社会的标准化意识。要建立标准通报和信息沟通制度,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促进标准化在各个领域的深入实施。
(二)加强标准化服务与监督,切实提高标准实施效果。一是加快全市标准信息平台建设。质监部门要组织开展标准信息的收集、分析工作,建立面向社会的咨询服务平台,快速跟踪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保证标准的时效性。二是加强对国外技术贸易壁垒的研究。科技、农业、质监、外经贸、海关、检验检疫等部门要建立技术性贸易预警系统,对我市主要出口产品可能遭遇到的技术壁垒及时进行通报预警,帮助企业增强国际竞争力。三是加大标准执法监督力度,确保现有标准的实施效果。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进一步强化本行业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的执法监督,确保相关标准得到有效实施,维护标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
(三)制定扶持政策,加大对标准化工作的投入。要加大对标准化工作的支持力度,逐步形成以政府投入为导向、企业等社会资金投入为补充的多渠道、多元化投入机制。对标准化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适当鼓励和扶持,努力营造标准化工作的良好氛围。
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抓紧研究制定具体配套措施,并认真抓好落实,切实推动标准化战略的深入实施,促进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