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全市企事业单位承担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分技术委员会、工作组任务的单位达5个以上,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6项以上,行业标准、地方标准20项以上。
4.农业标准化生产水平进一步提高,新增国家级示范区5-8个,建设一批市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
5.完善我市特色农产品从生产到加工过程的农业标准体系,制定农业技术规范20项以上,加强农产品源头控制与全过程质量管理。
6.培育一批旅游、餐饮、商贸流通等服务标准化示范项目,制定服务标准,提升服务质量,使我市服务业竞争力有较大提高。
7.建立较为完善的标准信息服务平台,完善技术性贸易措施预警机制,有效开展标准化信息服务和技术性贸易措施预警工作。
8.全面开展标准化知识培训,各行业、企业标准化专业人员的数量和质量以及全社会的标准化意识显著提高。
9.进一步完善标准体系研究、制定、推广工作,使标准成为工业、农业、服务业持续、快速、规范发展的重要技术支撑,进一步提高标准化在经济发展中的贡献率。
三、工作重点
(一)在全市工业企业中全面推进标准化。一是积极引导我市企业参与国家级层面的高端标准化活动,争取设立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和工作组,承担国家标准制(修)订任务。二是生产企业建立起以产品标准为主体,原材料、半成品标准为补充的技术标准体系,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三是鼓励企业建立健全以技术标准为主体,管理标准、工作标准为支撑的企业标准体系,创建“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提高综合管理水平。四是鼓励企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经营,扶持优势企业研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标准。五是全面开展各区县的标准化生产达标验收工作,进一步提高企业产品标准的覆盖率、登记率,巩固消灭“无标生产”成果,保证企业执行标准的合法性与有效性。
(二)以农产品质量安全为核心,推进农业标准化。一是针对我市农业生产实际,建立健全生产技术规程,组织相关专家,对我市种植量较大、出口较多的农产品,总结成熟生产经验上升为技术标准,用于指导农业生产。二是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建设农业标准化示范企业和基地。把生产基地与市场有效连接起来,建立一批种植、养殖标准化示范区,打造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三是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产地环境质量标准、产品分等定级标准及包装、运输、贮存等标准,逐步实现农产品种植(养殖)、加工、贮藏保鲜和销售等环节的标准化,增加产品附加值,提高市场竞争力,扩大产品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