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
(日政办发[2006]6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日照经济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高等院校,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国家、省属驻日照各单位:
为充分发挥标准化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技术支撑作用,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动经济发展,根据《山东省“十一五”标准化发展规划纲要》,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标准化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性
标准化是国家和地区核心竞争力的基本要素,是建设创新型国家和城市的重要技术支撑,是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内容,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技术保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的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目前,我市规模以上企业的产品标准覆盖率已达到96%以上,大多数企业能够按照标准组织生产和检验;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在推广先进农业科技、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带动农民增收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部分商业龙头企业积极推行服务标准化,有效提升了服务质量水平。但长期以来,我市部分企业对标准化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只是被动使用标准,很少参与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制定,标准化在农业、服务业等领域的覆盖面不够广,未能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加强标准化工作,已成为我市发展新型工业与现代农业、繁荣发展服务业的一项紧迫任务。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广大企业要切实提高对标准化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目标,突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推动标准化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推动、市场引导、企业为主的原则,鼓励企业积极参与标准的制定,全面推进标准的实施,提高标准化对提升产品质量、促进产业发展、增强技术创新能力和扩大国际贸易的贡献率,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二)任务目标。
2006年至2010年,标准化工作的任务目标是:
1.中国名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山东名牌产品生产企业以及工业企业50强企业全部建立起较为完善的企业标准体系,“标准化良好行为”A级以上企业不低于60家,企业管理水平、产品质量水平进一步提高。
2.企业产品标准覆盖率、执行标准登记率达98%以上,各区县全面开展标准化生产达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