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乡(镇)政府在引导农民搞好生产、发展经济的同时,要积极组织和动员农民自愿参与无偿献血。
四、不断创新,狠抓落实,推动无偿献血工作健康持续有序开展
(一)加大无偿献血招募力度,各区县要根据本辖区人口年度计划用血量,组织招募相应人数的公民自愿无偿献血。市级各部门、市属各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市献血办的统一安排进行动员,组织公民、职工积极参加献血。市政府将把此项工作纳入年度重点督办内容,一级抓一级,一级督促一级,以切实保证全市各医疗单位临床医疗用血的需要。市献血办、市中心血站要加强采供血管理,保证血液质量,提高输血服务水平,同时要做好献血的总体规划和时间安排,保证献血工作持续开展和临床用血安全。
(二)加快应急献血队伍的建立。市献血办和各区县要加快建立应急献血队伍,确保临床医疗紧急用血的需要。市中心血站要做好无偿献血者采血前、中、后的服务和关爱工作,为献血者提供一流的采供血服务。各区县献血办、市属各单位要积极主动配合市献血办做好自愿无偿献血的协调、安排、采集工作。
(三)加强对无偿献血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建立健全无偿献血领导组织机构,建立健全无偿献血工作目标管理、协调会议、督查考核和表彰激励机制,积极协调解决无偿献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为无偿献血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五、依法加强血液监管工作
按照政府主导、齐抓共管的原则,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严格按照
《献血法》、《
血液制品管理条例》和《
四川省公民献血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加强我市采供血(浆)“三统一”管理,巩固血液(浆)专项整治成效,加大整治力度,定期开展对采供血(浆)机构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拉网式检查,坚决打击和杜绝违法采供血液和单采血浆的行为。
卫生部门要依法加强对血液(血浆)采集、存储、供应、使用等重点环节的监督管理,加强对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和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用后毁形与有关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的消毒等重点工作的监督检查,防止传染病医源性传播。
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要加强对血液制品及采供血器材的监督管理,杜绝伪劣血液制品和输血器材流入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