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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地区教育工作的意见

  为保证民族地区少数民族学生接受义务教育阶段教育后有机会接受更高一级的教育,全市继续实施在三所“国示”学校和有民族乡的四县的“省示”高中每年普高录取时降低分数招收少数民族学生的政策,并将名额分配到县,作为相关县、校必须完成的招生计划。相关县、学校要积极配合,确保该项工作顺利推进。

  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为民族地区教育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加大对民族地区教师的培训力度,落实专项经费,采取送出去、长短期培训班结合、岗位轮换、到相对发达地区学校挂职锻炼等方式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提高民族地区教师的福利待遇,做到事业、待遇和感情留人。少数民族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不得低于其他乡镇,少数民族教师在评优晋职时优先考虑。有民族乡的县,每年应安排专项计划,在近三年内,着重解决消化民族乡代课教师的问题,增加教师数量,提高教师质量,稳定教师队伍。

  五、实施对口帮扶,增进全社会对民族地区教育事业发展的关注和支持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积极帮扶民族乡教育发展”的要求,扎实推进对民族教育的帮扶工作。各对口帮扶的市级单位,应摸清被帮扶乡的基本情况,并结合帮扶乡教育事业发展现状,协助乡政府搞好民族乡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提供力所能及的物力、财力帮扶,促进对口帮助乡学校办学条件的改善及管理水平、教育质量的提高。市政府每年将各市级单位对民族乡的帮扶情况纳入考核评估内容与奖惩挂钩,确保帮扶工作收到实效。

  六、推进信息技术教育,促进民族地区教育现代化
  在全市推进的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中,要把民族地区纳入全市统一规划,同步推进,全面普及。针对民族地区地处偏远的特点,要切实加强远程教育接收站和网络教室的建设,为偏远民族乡创造与外界沟通的条件,实现民族地区与发达地区共享优质教育资源,促进民族地区教育质量显著提高。

  七、进一步强化学校内部管理,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让少数民族学生接受良好的教育
  教育行政和教研部门应加强民族地区教育的研究和指导,安排专职或兼职教研人员,经常深入民族乡学校,加强课堂教学指导,并有针对性地研究和落实提高教育质量的有效措施,有民族乡的县,应有计划地将公有制学校的校级领导、中层干部和骨干教师,派往民族乡的学校,实行定点帮扶,加强民族乡学校管理,强化对民族乡教师的培训和教学教研指导,切实帮助民族乡学校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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