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06年度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先进集体的通知
(宜府办函〔2007〕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是我市各级政府和各行政执法部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重大举措,列入了市政府对各区县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200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全市各区县、各部门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实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按照省政府、市政府关于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做好行政执法责任制基础工作的要求,在规范行政行为,严格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经市政府同意,对屏山县人民政府、市财政局等42个先进集体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继续奋发努力,不断开拓进取,求真务实,在新的一年里,进一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为建设法治政府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宜宾市2006年度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二OO七年一月十七日
附件:
宜宾市2006年度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一、区县政府(8个)
屏山县人民政府 宜宾县人民政府 筠连县人民政府 江安县人民政府
兴文县人民政府 珙县人民政府 南溪县人民政府 高县人民政府
二、市级机关(34个)
市财政局 市人事局 市农业局 市公安局 市交通局 市审计局
市畜牧局 市安监局 市规建局 市林业局 市司法局 市卫生局
市教育局 市物价局 市发改委 市商务局 市环保局 市国土资源局
市国税局 市地税局 市水利局 市民宗局 市广电局 市地震局
市质监局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市工商局 市文化局 市城管执法局 市粮食局
市农机局 市档案局 市人口计生委 市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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