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
(青政办[2007]147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7]52号)精神,切实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基层预防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经省政府同意,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深化对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认识
(一)充分认识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是关系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是各级政府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进一步提高行政能力的重要体现。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从战略的高度,从长治久安与构建和谐青海的高度,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对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要求上来,充分认识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把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
(二)认清我省基层应急管理工作面临的形势。近几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省应急管理工作进展良好,发展健康,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面对新形势、新情况,工作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和困难:一些地区和部门对基层应急管理工作重视不够,工作思路不清,工作措施不力;应急预案体系建设不完善,尤其是社区、乡村、医院、学校等基层、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建设普遍薄弱;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尚不健全;预测预警体系和信息报告发布机制还不完善;应急资源准备严重不足,先期处置能力较低;基层应急管理科普宣传教育工作滞后,还没有在全社会形成重视支持应急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加上我省自然灾害频发,事故灾难隐患较多,传染性疾病种类多、传播流行危险大,引发群体性事件诱因复杂,基层应急管理工作面临严峻的挑战。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认清我省基层应急管理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高度重视存在的问题和困难,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明确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以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以落实和完善应急预案为基础,以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能力为重点,依靠群众、立足基层、夯实基础,全面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构建和谐青海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