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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加快发展服务业若干意见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加快发展服务业若干意见的通知
(青政办[2007]145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青海省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执行。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七年九月四日

青海省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
(二00七年九月)

  为加快发展我省服务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7号)精神,按照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确定的服务业发展总体方向和基本思路,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服务业发展的重大意义
  服务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服务业的发展水平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社会发达程度和人民生活水平的重要标志。加快发展服务业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加快推进经济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国民经济整体素质的必由之路;是有效缓解资源环境制约、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重要途径;是不断满足各族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迫切需要。加快服务业发展也是缓解当前日益严峻的就业压力,解决民生问题的主要出路。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服务业发展的重大意义,增强加快发展服务业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把加快发展服务业作为一项重大而长期的战略任务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改革开放特别是“十五”以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促进服务业发展的各项方针政策,优化发展环境,放宽市场准入,加强重点项目建设,服务业的发展速度加快,规模不断扩大,服务领域拓宽,服务水平提高,在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扩大就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十五”期间年均增长10.3%,比“九五”提高0.2个百分点;全省服务业从业人员总数达到98.6万人,五年中新吸纳从业人员9万人。服务业从业人员比重达到33.1%,比2000年提高1.5个百分点。 2006年,全省服务业增加值达213.37亿元。但是从总体上看,我省服务业发展仍然比较滞后,总量小、层次低,供给能力不足,技术水平不高,粗放型经营特征明显,效率和附加值低,与经济社会加快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以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不相适应。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深入实施,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和产业结构、消费结构的不断升级,为服务业的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各地区、各部门要抓住机遇,破解难题,推动我省服务业迈上新台阶。
  二、加快发展服务业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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