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测试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核等级有一科以上(含一科)为D,或有三科以上(含三科)为C,不能参加重点普通高中、重点职业高中录取。
西安幼儿师范学校录生在高中录取前进行,学校可根据本校专业设置、办学条件及招生计划,确定录取条件,报市中招领导小组批准后,按照省上中专录取程序执行。
职业高中可根据本校专业设置、办学条件及招生计划,确定录取条件,报市中招领导小组批准后,即可据此招生。
2.阎良、临潼、长安、蓝田、周至、户县、高陵高中录取基本条件,由各区县参照城郊六区高中录取基本条件自定。
五、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由市教育局办公室、基教处、职成处、高师处、体卫艺处、监察室、人保处、计资处、政策法规处、宣教处、市教育考试中心和市教科所负责人组成西安市2006年初中毕业、升学工作领导小组,全程管理和监控全市初中毕业、升学工作。各相关处室和部门工作责任与2005年相同。
招生录取阶段邀请市政府办公厅、监察局、物价局等相关部门参加,协调处理录取中的相关问题。
各区县也要成立相应机构。
2.建立公示制度
市教育局及时向社会公示中招改革方案、招生计划、录取操作程序、录取结果等。
各高中学校的分类招生计划(包括统招生、定向生,企事业办学校招子女和面向社会招生计划)以及各类计划的收费标准、招生录取结果,必须及时在校内张榜公布。
3.完善诚信制度
区县教育局与学校、学校与教师签订诚信协议,建立诚信档案。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有关人员严格履行诚信责任和义务。对在学生学业评价、综合素质评价和高中招生录取中缺乏诚信的学校和个人,进行及时处理并纠正违规行为。
4.健全监督机制
纪检监察、教育督导、教育行政等部门对学生学业评价、综合素质评价和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等进行全程监督。
区县教育局要成立“监察保卫小组”,负责本区县初中毕业、升学工作全过程的纪律监察、安全保卫、试题保密工作,确保初中毕业、升学工作顺利进行。
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在招生期间要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设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室,各考试和招生录取现场要设立群众举报箱,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各个工作环节的办事程序,抓好源头治理和行政执法监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