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安市教育局委员会、西安市教育局关于贯彻《西安市建设学习型城市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
(2006年1月6日)
各区县教育局、直属院校(单位):
为了贯彻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要求,提高全体市民的综合素质,增强城市综合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中共西安市委作出了建设学习型城市的决定,并下发了《西安市建设学习型城市规划纲要的通知》(市办发[2005]32号)。为积极响应市委创建学习型城市活动的号召,进一步提高教育系统整体的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不断促进教育改革和发展,加快“科教兴市”的战略步伐,现结合实际,就全市教育系统贯彻《西安市建设学习型城市规划纲要》精神,提出以下意见。
一、创建学习型城市工作的重要意义
学习型城市是一种城市现代化发展的新型模式,它以城市发展战略目标为奋斗方向,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通过更新人的学习观念和学习行为,建立开放式、社会化的终身教育体系和网络,加速全民知识更新,培养和造就大批各级各类人才,使城市在未来发展中具有不竭创造力和竞争力。创建学习型城市对于我市未来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全市教育系统肩负着为城市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的光荣使命。教育状况如何,直接影响着一个地区的文明进步,所以,广大教育工作者一定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扎扎实实地推进学习型城市的创建工作。
(一)创建学习型城市是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迫切需要。创建学习型城市,形成学习型社会,推动全民学习,提高人的素质,有利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进而推进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西安科教力量雄厚,有丰富的教育资源,有责任也有条件率先成为学习型城市,教育系统在创建学习型城市工作中负有重要责任。
(二)创建学习型城市是顺应社会发展趋势,适应教育改革的迫切需要。当今,世界呈现出多极化发展趋势,经济全球化不断深入,科技进步和知识创新日新月异,以信息技术为代表的新科技革命正深刻地改变着经济和社会生活。教育要更好地服务于社会的发展,必须在深化改革上下功夫。作为教育工作者要适应形势的变化,必须把提高自身的生存力和竞争力作为自身生存和实现自身价值的唯一手段,这也是教育始终保持较强创造力和旺盛发展势头、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